24.1.10

姦 嫖 妖 妓 含貶義 16漢字歧視女性促修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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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這樣的構造對女性不公道!」
上海律師葉滿天找出 16個部份包含「女」字部首等在內的字,
質疑這些字眼有不尊重女性之嫌。
他擬上書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,建議將「嫖」、「姦」等字修改,
更揚言將「姦」字改成「」後,強姦案可減兩成。


現年 30歲、在上海任事務律師的葉滿天稱,
包括「娛」、「耍」、「婪」、「嫉」、「妒」、
「嫌」、「佞」、「妄」、「妖」、「奴」、「妓」、
「娼」、「姦」、「姘」、「婊」和「嫖」等 16字,
均含有一定貶義,特別是對女性。
他稱,兒童學習、一般民眾書寫、閱讀時,
從視覺上會將上述字眼與女性聯繫,無形中影響對她們的評價。
他拿「嫖」字作例子,他說玩弄娼妓的墮落行為理應是男性作主體,
但造字者卻將女性與鈔票放在一起,讓他不明白想傳遞甚麼意思。
他建議將「嫖」字改成「 」,從字面上看便知道這是社會不允許的行為。


基於同一道理,葉滿天認為「婪」、「妒」、
「佞」、「妖」等與女性也沒有關係。他也建議將「姦」改成「」,
這可以向所有人表明強姦是一種獸行。他更誇下海口說:
「相信更改這個字可以減少兩成強姦案。葉滿天稱,
他提出建議前曾經研究《說文解字》,但未有請教語言文字專家。


葉滿天的建議昨日引起網民熱議。其中一名網民質疑:
「如何解釋不識字者都會犯強姦罪?」並說葉的建議「一派胡言」。
有一名網民表示,古時重男輕女,導致不少字都有歧視女性成份,
這是客觀事實,但是改變重男輕女、歧視女性的習俗,
絕不是將文字一改就能解決,關鍵還是要靠思想文化教育和健全法制。


但也有大批網民認為葉滿天的建議有一定道理,
至少比教育部去年 8月提出恢復 51個異體字、
整改 44個字的寫法更具說服力。


江蘇《現代快報》/廣東《羊城晚報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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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蘋果日報兩岸國際 +22.01.2010
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php?iss_id=20100122&sec_id=15335&subsec_id=15336&art_id=13652187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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